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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5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5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建城〔2012〕372号)


各设区市城镇建设上水平办公室,有关市城管局:

  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省5月份“脏乱”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4月17日,在邢台市召开全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现场会后,各设区市进一步加大了“脏乱”整治工作力度,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工作氛围更加浓厚。5月份各设区市集中开展宣传354次,是4月份宣传次数的2.7倍。比较突出的是:石家庄宣传19次,保定宣传164次,唐山宣传36次,邢台宣传27次,张家口宣传64次。

  二是明确工作载体,整治工作更加深入。各设区市在全面推进“脏乱”整治工作的同时,有重点地开展了一些专题活动。如,石家庄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治脏、治乱、治扬尘”的系列整治活动,查找近2800余个问题点以任务书形式下达各部门;张家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书签订数量全省最高,同时多部门协同作战对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唐山以“四个提升一个加强”为目标,多部门联动规范五小行业经营,强化施工工地和垃圾渣土车运输管理;廊坊以迎接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为契机,多次集中整治露天烧烤,清理占道经营;保定以建筑垃圾整治为突破口,召开专门会议,多次联合执法,推进整治工作;衡水结合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对繁华地段和重点部位加强环卫保洁。

  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各设区市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如,承德将治理“脏乱”与治“堵”有机结合,采取“清、疏、管、控”并举的办法,取缔迁移占道市场,疏通重要支路;秦皇岛组织区县开展大规模“脏乱”整治义务劳动,各区县政府、机关、驻秦机构领导亲自带领干部职工清理积存垃圾;邢台对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297项重点问题逐一督导,已解决127项,并将25个城中村纳入环卫服务范围;邯郸开展“十大专项”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夜间容易出现私搭乱倒、超载运输等现象,调整工作时间24小时不间断巡查。

  四是县级工作得到推进。各设区市加大对县级城市“脏乱”整治工作的督导和巡查力度,到5月底,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均对所属县级城市开展了“鲶鱼行动”,其中,张家口、唐山、廊坊、邢台、邯郸已经连续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大部分县级城市的“脏乱”整治工作已经起步。

  5月份,全省各设区市共清除积存垃圾17.74万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6.86万份,消除裸土部位2.84万片,整治市区河道11.15万米,规范广告牌匾1.12万块,治理户外摊点1.81万个,清除乱贴乱画19.24万处,整治施工工地1148个,新辟停车场所105个,新建室内市场11个。各设区市具体工作量完成情况详见《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5月份进展情况》(附件1)。

  二、省“鲶鱼行动”情况

  (一)四月份问题整改情况

  4月份,我厅组织专人赴各设区市巡查,共发现比较突出的“脏乱”问题点307个。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整改260个,完成率为84.7%。具体到城市,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邢台的整改完成率均为100%,石家庄、衡水整改完成率较低。石家庄的28个问题点只完成整改4个,完成率仅有14.3%;衡水的40个问题点完成整改21个,完成率为52.5%。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4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附件2)。

  (二)五月份问题发现情况

  5月14日~20日我厅组织专人以暗访的形式赴各设区市开展了第二次“鲶鱼行动”巡查。巡查共发现各设区市“脏乱”问题点279个(不含4月份未完成整改问题),其中:环境卫生问题53个,占19%,比4月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为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牌匾广告问题48个,占17.2%,与4月份持平,主要表现为牌匾广告设置不规范、污损残缺;户外摊点问题46个,占16.5%,比4月份略有上升,主要表现为户外摊点乱摆现象;门前三包和施工工地问题分别为38个和17个,均较4月份显著上升,门前三包问题主要表现为店铺门前脏乱、出店经营,施工工地问题主要表现为围挡不规范、没有采取降尘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河北省5月份“鲶鱼行动”发现问题一览表》(附件3)。

  巡查所发现的问题均已在工作组离开被巡查城市之前,正式反馈给当地主管部门。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刊登在河北建设网“全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专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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