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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9】49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1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吉安委办字[2009]65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多起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顿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1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吸取“11.27”事故教训,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为严厉的手段,全面清查、整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自12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三、检查重点

  (一)公路建设及养护安全检查。一是检查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赶工期、抢进度、抢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重点检查隧道施工中设备设施及各类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冬季备料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冰雪寒冷及结冰打滑情况下,高速公路及国省路网干线公路,防范翻车、撞车、追尾、坠桥、超限超载等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运输繁忙路线的除雪防滑以及对易滑地段和危险桥涵隧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检查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户)、运输车辆、危货车辆、公交车、渡船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是“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发车”和“三品”的安全检查情况。

  (三)客运站、宾馆以及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一是检查严格用电、用火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检查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三是检查重点部位及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这次集中整顿行动,要坚持行业指导,部门配合,监督检查与企业自卫查相结合、重在整改的原则,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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