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表填写单位是申报广播电视台,请在“□”中划√,并按规定数量填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此表必须打印。2、“参评部门”是指申报广播电视台制作和播出节目的部门。“申报单位”是指申报节目的广播电视台。“推荐单位”是指各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附件2:
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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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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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部门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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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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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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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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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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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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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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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 节目来源
| 第( )套 或 ( )频率
| 全台总频率(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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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日期
| 年 月 日
| 录制起止时间
| 时 分至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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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设备
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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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1、 广播节目时间表 □ 张
2、 广播节目当日播出串联单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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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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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部门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参评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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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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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审核
| 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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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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