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责任,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全面推进阶段(5月份至10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厅将组织专项安全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和省厅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经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分解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继续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同时,要注重加强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厅安委会办公室。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