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工商组字〔2012〕9号)
各市工商局党组,省工商局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
现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2〕13号)的部署,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集中教育的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要求,组织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切实做到领导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为切实提高全省系统选人用人公信度夯实思想基础。
二、集中教育的内容
中央及省委、省局党组近年来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重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换届纪律等行为和带病提拔等问题的政策规定。
三、集中教育的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
1.开展专题自学。各单位要在全体人员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省局政治部致函省局党组管理的处级干部,并将学习资料、知识测试题一并送达。处级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并于5月25日前连同所作答的测试卷交省局政治部备案。
2.开展专题宣讲。各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宣讲。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并通过组织知识问答、征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