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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浙江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补助标准:一类项目每项补助30-40万元, 二类项目每项补助20-30万元,三类项目每项补助10-20万元。

  第二十三条 获得项目资金补助企业,应积极履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附件1:
  浙江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申报表
企业(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E-mail:
移动电话:联系人: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采用的先进管理方法: 主要创新点: 
关键绩效指标或社会效益原水平现达到水平
   
   
   
同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201  年 月 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201  年 月 日
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201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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