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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凉山州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保持全州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主要食品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逐步上升,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针对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行业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深化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从原料生产、养殖、贩运、成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强化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淘汰劣质企业、规范行业秩序、加强企业管理、严格监管制度等措施,提升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边远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超市、学校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坚决消除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点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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