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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调整工作时间紧,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价格和电力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要开展跟踪检查,确保电价政策执行不走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浙江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分时电价

高峰电价

低谷电价

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年用电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0.538

0.568

0.288

年用电2761-4800千瓦时部分

0.588

0.618

0.338

年用电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

0.838

0.868

0.588

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

0.558

 

 

1-10千伏及以上合表用户

0.538

 

 

农村1-10千伏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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