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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1、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重点研究分析以下三个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否“全覆盖”。各示范点风险点查找要实现单位、内设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全参与、无遗漏,并汇总以电子化形式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制度机制建设是否缺失。梳理本单位历年来建立的制度机制,视情作出废止、保留、完善、建立等处理,着力解决制度建设不系统、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政务信息是否公开。对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整合资源,拓宽途径,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实行阳光行政。
  2、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建设力度。把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通过分类、分层、分级实施,建立完善五个方面制度机制。
  ⑴建立完善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各示范点单位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特点、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宣传教育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上课制度、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培训安排廉政教育课程等制度。教育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纪条规、从政道德、案例警示、廉政文化等。教育要及时、针对、有效。在重大节日前应开展廉洁教育;逢婚丧、乔迁、职务调整,应实行廉政提醒;遇出国考察、培训,应组织外事纪律教育或谈话。
  ⑵建立完善权力配置制约机制。各示范点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重点从三个方面落实权力配置制约机制。一是厘清权力运行边界。清理认证审批、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权力事项,编制调整“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有自由裁量权的,要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认证审评、检验检测工作的随意性。二是强化分权制约。根据班子成员、科室职能分工和权力分布特点,分解、优化配置,使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对分离和相互制衡,防止权力行使失控。探索建立和实行交叉检查工作制度、定期评查制度、回避制度等。三是完善决策程序。围绕重要工作部署,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工程项目安排,进一步健全党委或班子议事规则。坚持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制度,推行主要领导决策时末位表态制度。
  ⑶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和范围,改变监督手段和方法,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之下,始终处于公开、透明之中。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示范点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和纪检负责人要按要求与本单位中层以下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监督财务机制;健全民主推荐制度,规范任用考察程序,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省药品认证中心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三不”纪律,研究提出加强认证检查员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有效措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科研经费使用、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建章立制力度。三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重点是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认证审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具体工作流程,编制完善工作指南、示范文书,并进行公开,努力从流程上发现、减少、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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