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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2.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3.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4.浙江省普通高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5.浙江省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6.浙江省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7.浙江省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8.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9.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必 修

选 修

学习

领域

科 目

学 分

类别

内 容

学 分

语言

与文学

语 文

10

知识

拓展类

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

至少

48

外 语

10

数 学

数 学

10

人文

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 史

6

地 理

6

职业

技能类

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

科 学

物 理

6

化 学

6

生 物

6

兴趣

特长类

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

技 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 术

艺术或

音乐、美术

6

社会

实践类

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

体育

与健康

体育

与健康

12

专题教育

2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和教育部规定普通高中必须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内容。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课程,也是学生修习选修课程的基础,旨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
  一、指导思想
  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要求,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兴趣,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课程结构基本稳定。将综合实践活动调整到选修课程,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其他必修课程学习领域、科目及学分要求基本不变。
  (二)梳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梳理与整合各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内容,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内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的基本知识内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知识和能力体系清晰完整。
  (三)确保学科基础及发展功能。强调对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重视基本技能的学习,构建必修课程核心知识结构,夯实学科基础,激发学习兴趣,为促进学生发挥学习潜能、实现层次递进和自主发展奠定基础。
  三、各学科教学内容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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