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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市水利局:负责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指导水源地达标建设及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及污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中水回用和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村改水工作;指导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河道的生态化整治,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市农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化学氮肥和化学农药减施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加强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加强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以及外来物种管理;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加大生态防护林建设,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化建设,稳步提高林木覆盖率;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努力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林业碳汇能力;负责森林植被、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抓好林业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控工作,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林业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弘扬生态文化。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媒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新闻宣传;指导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氛围;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及民族、民俗、民间文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弃物管理、农村改厕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对地方政府、市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物减排计划;加强大气、水、土壤、声环境保护,强化固废、危废、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指导推动各地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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