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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组织实施《徐州市“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组织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环保局〕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编制清洁生产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面推进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农委、商务局〕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农委〕

  4.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

  (六)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1.加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节能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无油少油和等离子点火装置、节能机电产品、半导体照明、低品位余热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

  2.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

  3.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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