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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教督〔2012〕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督导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规划纲要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等工作部署和厅60条重点工作的要求,以县级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为重要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10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意见》(黔教督〔2009〕17号)精神,结合我省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推进各项教育发展突破工程等中心工作,于5月下旬至6月,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了对凤冈县、锦屏县、麻江县、云岩区、黔西县、玉屏县、贞丰县、都匀市、盘县、平坝县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形成了督导考核通报,针对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收到良好成效,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根据厅主要领导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任务,与省委组织部进行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人民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通知》(黔教督[2011]39号),将花溪区、白云区、小河区、红花岗区、余庆县、道真县、毕节市、金沙县、凯里市、丹寨县、天柱县、三穗县、瓮安县、荔波县、万山特区、江口县、印江县、西秀区、普定县、钟山区、兴仁县21个区(市、县)接受省级督导考核的时间由2012年提前到2011年,并于10月份组织开展了对上述区(市、县)的过程督导,督促指导上述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着力解决教育难题,推动县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在各相关县(市、区)加强整改的基础上,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对21个县的正式督导评估考核,超额完成2011年的督导考核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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