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强化资源规划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科学规划设置公立医院,合理确定机构的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启动国家、自治区和地市级西医和蒙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在国家投入建设基础上,年内再申请8个区域医疗中心,2个自治区级医疗中心,承担区域内疑难病症诊治、科研教学等任务,探索建立以区域中心为核心上下联动的双向转诊机制。加强院前急救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面向牧区,依托旗县级医院,按标准规划建设跨县域服务的38个医疗急救中心,装备必需设备,力争实现20分钟应急救治全覆盖的目标。继续完善卫生应急多部门联动机制和药品储备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不断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机制。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医务人员管理,改革医师资格考试方式,扩大专科医师准入试点范围,研究建立临床首席专家制度。实施医疗机构成本核算数据库建设,完成旗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对4033项收费项目进行成本测算,为核定政府补偿、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提供科学依据。加强重点专科和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密切相关的薄弱短线科室建设。评估和认定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自治区重点专科。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强化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病理、急诊、手术室等科室建设,积极发展康复和长期护理服务。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分步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以及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立自治区、盟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护理管理、血液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

  六、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以及卫生院、社区的“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继续推动卫生监督工作下沉,在苏木乡镇、城市社区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机制,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服务质量。充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力量,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的制定和跟踪评价等任务。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的全员培训,探索建立等级监督员制度。继续做好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巩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成果,扩大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实现住宿和游泳场所管理率达到100%,沐浴、美容场所达到30%的目标。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体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速冻牛羊肉等食品地方标准,修订奶片地方标准,对6项国家标准和民族特色乳制品等地方安全标准开展跟踪评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