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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2〕203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2012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中心,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项目和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健全机制,实现医疗机构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厅等五厅委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推进工作。继续推进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工作,继续推进全区旗县(市、区)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各盟市、各公立医院根据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改革试点的三大领域九项主要任务,结合地区实际,借鉴成功经验,加强领导、加强财力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加强舆论宣传,深入探索,力求取得成效。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问题。采取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托管、组建纵向医疗联合体、旗县、苏木乡、嘎查村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2.优先建设发展旗县级医院。把旗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强旗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部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2012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农村巡回医疗车建设项目、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旗县医院项目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开展全国优质县医院创建活动,通过示范作用,提高旗县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带动农村牧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卫生厅确定旗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作为重点联系医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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