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将开展“两优一先”推荐申报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开展。
(二)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申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准时上报。 各地、各单位务于2012年7月10日之前,将评选推荐报告、申报表并及事迹材料(2000字打印件、各一式4份)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报至厅指导办。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时长8分钟左右的候选集体(人)事迹影像资料(DVD光盘)。
联 系 人:侯 鸣、宋振波
联系电话:0471-6945965、6946083
电子邮箱:nmgwstjgdw@163.com
附件1
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党组织名称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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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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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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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织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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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表 彰
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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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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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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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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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指导小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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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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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药
卫生系统
创先争优指导办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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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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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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