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委农办、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委、卫生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纠风办)

  (二)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从严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被清理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参加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发展改革委、经委、商贸服务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体育局)

  2、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政府纠风办)

  3、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因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失职等造成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参加单位:市经委、法院、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纠风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