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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委;参加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宅发展中心、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物价局、效能办、市政府纠风办)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突出抓好征地拆迁的程序规范、补偿标准的执行到位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三个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征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征迁。全面落实补偿标准,督促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征迁补偿款直接发放制度的落实,确保补偿标准执行到位、补偿款发放到位。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路线图”的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征迁矛盾纠纷,积极化解积案,维护被征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征迁行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改变征地范围和规模,擅自挪用、截留征地补偿款,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等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加单位:市法院、市委农办,市土地发展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审计局、物价局、信访局、市政府纠风办)

  3、坚决纠正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

  (1)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促销服务费的收取,严禁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逐步建立零售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参加单位:市物价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

  (2)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进一步完善执法执收体制,探索和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持我市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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