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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112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提高建设标准。按照满足县级中等城市发展需要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升市政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建设各类工程管线,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设施,完善县城功能。

  3. 拓展发展空间。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环境等因素,积极建设产业园区,统筹工业布局,鼓励产业集聚,合理确定工业用地比例和容积率,推进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集中建设,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科学规划县城新区,引导优质公共资源向新区转移,建设一批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建筑,增强新区集聚人口的能力。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快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疏通道路系统,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

  4. 培育县城特色。对县城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空间格局和风貌特征;对历史文化街区、滨水地区和县城出入口、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开展城市设计,指导建设改造。制定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加强对县城山体、水体、林地和传统街巷、文物单位的保护,体现和传承地方优秀历史文化。

  5. 推进城乡统筹。积极探索县级中等城市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促进产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县级中等城市集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实施培育中心镇行动计划。

  1. 科学编制规划。根据镇域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条件,合理确定城镇性质和规模,修编完善镇总体规划,编制居住区、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挖掘镇域自然环境、历史民俗特点,强化风貌设计,丰富文化内涵,营造特色景观。积极开展“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担任村镇建设指导员”活动,提高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2.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休闲、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商贸、农村服务等特色产业,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等。在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坚持集约发展,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

  3. 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道路广场、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学校、医院、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汽车客运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中心镇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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