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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监管。依法做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率和台账建立率均达到100%。对标注具有减肥、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加强监督检查和重点整治。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五)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稽查办案、媒体披露曝光等信息资源,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评价,及时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加强预警防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对预警实施分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加强应急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密监测、快速反应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六)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体系。科学制定信用分类办法,根据食品药品企业不同特点,以确保质量安全、防范安全风险为主线,按照量化评价、科学分级、风险预测、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动态化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被监管企业的信用等级,分别采取常规监管、强化监管、严格监管等措施,分级别实施动态管理,对严重违规、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动态评价、升降级管理。建立奖优惩劣机制,对守法经营、管理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评先评优、文明创建、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搞好宣传;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建立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着力加强检验能力建设,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全国一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以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为龙头,完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建立重点监测与哨点监测、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质量,实现病例报告和信息反馈双向交流;逐步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加强县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整合县级检验资源,加快中心实验室建设步伐,改善县(市)区食品药品快检设备条件,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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