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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标本兼治,创新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强风险监测,深化信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使监管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3.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水平。4.强本固基,提升效能。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条件,积极探索县(市)区监管执法模式,完善乡镇(街道)监管机制,推进村居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1.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具有食品、药品、医学、法律及相关专业人员和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分别达到80%以上。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年培训规模逐步达到2万人次以上,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达到4000人次以上。
  3.增强技术检验能力。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0%以上,药品抽验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等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生产品种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实现率达到100%。
  5.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药品GMP、GSP认证率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5%以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100%。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药品全程监管。
  1.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全面实施药品GMP,全市在产药品全部达到药品GMP要求。积极推进药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建立药品风险管理体系。深入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监管,对特殊药品实时监控,严防发生流弊案件。加大中药源头监管力度,推行中药材GAP(良好的农业规范)认证。
  2.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监管。大力实施药品GSP,完善药品经营许可认证制度。健全农村药品监管与供应网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鼓励发展药店连锁经营,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业。深入推进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引导公众合理用药。围绕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深入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全面实施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建立假劣药品预警和问题药品召回、处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监督监测网络,健全药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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