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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济政发〔2011〕1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我市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职能,实行分级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基础上,增加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
  2.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广泛开展“文明诚信药房(药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涉药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高风险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显著提高,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3.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着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联动执法、应急救援、信息互动、激励约束五项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章丘市被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平阴县和长清区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务院8部门连续2年对省会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我市均获得前两名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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