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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做好媒体反映事项的有关办理工作

  1、明确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范围、责任主体

  (1)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主要范围:主要包含通过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新华网(青海频道地方领导留言版)、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青海省政府网(政民互动)、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西宁市政府网(市长信箱、网上信访、12345服务热线反馈)等媒体,以新闻报道、论坛交流、博客记载、在线留言等方式反映的涉及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内容的群众困难、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及报道的重大事项、民众广泛关注的敏感、热点事件等。

  (2)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涉及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2、认真做好媒体反映事项的办理工作

  (1)报刊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以往收到领导批示后方才办理的作风,积极主动开展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主动浏览西宁晚报等报刊报道中反映出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尤其要对“热线关注”、“记者目击”等社会关注度高、市民广泛参与的栏目进行重点查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主要工作职责,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对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督办,将有关事项办理情况书面材料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信息督查处、市电子政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后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时,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及结果以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反馈当事人等途径进行答复,并做好后续关注和解释工作。

  (2)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一是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定期对新华网(青海频道地方领导留言版)、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青海省政府网(政民互动)、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西宁市政府网(市长信箱)等网站网友反映事项进行收集、整理,根据内容,分别交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单位限时办理;对于网友反映强烈,有较大影响、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的留言,呈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转有关地区或部门,并及时督促办理进度。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拟定的回复意见,整理并按程序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后,将回复内容及时上网发布,并协助做好留言板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工作,加大回复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对交办的网络留言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拟定回复意见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报市电子政务中心。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采集网络媒体反映的除市电子政务中心交办外的其它事项,按照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厅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市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答复。三是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定期将各地区、各部门办理情况汇总整理后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网民对答复有异议或疑问的,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解释说明,要积极回应,切实为群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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