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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市场外迁试点工作。2012年,重点抓好批发市场外迁试点工作。研究出台针对性强的支持政策,解决市场外迁中遇到的问题。同时,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场开展外迁试点,为全面外迁做好准备,积累经验。
  (六)严格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列入外迁规划的批发市场,要按照外迁方案进行搬迁。规划部门结合6个旧城改造片区规划,对搬迁后腾出的市场用地进行修规,规划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和休闲服务业综合体。将火车站商圈的服装、小商品类和东风路电子科技类市场升级转型为商品展示零售和电子化交易市场,批发功能和仓储物流全部外迁。四环以内除规划的公益性农贸市场等,原则上不再新建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和仓储物流项目。确需新建的,提交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积极做好市场搬迁和承接工作。要按照中心城区市场外迁方案要求,加快“一区两翼”和十大市场集聚区建设步伐,引导中心城区大中型市场经营户组团搬迁,鼓励同一业态联合重组、集聚发展。各集聚区所在县(市、区)要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市场外迁工作,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充分吸纳外迁市场业主和经营户尽快入驻。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搬迁阶段(2012年)。在对中心城区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市场外迁工作。尽快编制外迁市场空间布局规划,落实土地指标,为市场外迁提供土地政策支撑。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场开展外迁试点,为全面实施市场外迁做好准备。同时,启动华南城一期、金马凯旋家具CBD、中牟汽车及汽车后市场、金水国际软件园、钢材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锦艺纺织服装园、郑州CSD国际时尚商贸中心等重点市场建设项目。
  (二)重点搬迁阶段(2013-2014年)。该阶段需要迁建的市场有57个,其中,二七区10个,管城回族区25个,中原区4个,惠济区1个,金水区15个,郑东新区2个。其中,东部汽车产业园重点承接汽车及汽车后市场外迁;金水区国际软件园和富士康电子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承接电子科技类市场外迁;南部市场集聚区主要承接药品、食品、钢材、服装鞋帽类等市场外迁;西部市场集聚区重点承接小商品、家具等市场外迁。该阶段同时对以火车站商圈的服装类和以东风路为核心的电子类等43家商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向产品展示和电子化交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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