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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分工问题的公告
附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登记确认单》及填表说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登记确认单
:
(汇总纳税总机构)
经审核,确认以下分支机构由你单位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情况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名称
生产经营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
汇总申报有效期起
汇总申报有效期止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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