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洪组通〔2012〕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1、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切实抓到支部,全面覆盖;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
3、坚持规范易行,程序合理,保证推进有序、操作简便。
二、指标标准
总体要求: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要求。
具体指标: “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
领域分类:局系统基层党组织按机关(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分类。
评定标准: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基层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调查摸底。各单位要按照2011年党内统计数据,对本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状况,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
2.党组织自评。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由班子成员对照定级参考标准打分,取平均值,自评情况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审核汇总。
3.党员群众测评。测评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简要通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讲清楚开展测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标准,广泛听取意见。测评时,党员参与面不低于全体党员的70%,由党员群众根据民主测评表测评要点给出恰当的等级,并折合为相应分值,党员群众测评结果应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