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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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