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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鞍山市融入沈阳经济区工作,加强对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我市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布局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世伟 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桂香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德显 副市级领导干部
  徐刚毅 副市级领导干部、市建委主任
  张天影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徐英棣 市政府副秘书长
  解永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庞泽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晓平 市编委办主任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阳经济区鞍山办公室主任
  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 季 市教育局局长
  张生灿 市科技局局长
  徐启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长青 市监察局局长
  胡继民 市民政局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姜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孙慧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单增仁 市建委副主任
  柳 辉 市城建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韩 宇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兴保 市交通局局长
  闻 然 市农委主任
  崔明刚 市水利局局长
  张为国 市服务业委主任
  杜鸣青 市外经贸局局长
  刘耀庭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 丹 市卫生局局长
  黄 凯 市体育局局长
  朱德义 市统计局局长
  张敬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培钢 市旅游局局长
  吕金秋 市国资委主任
  刘丹华 市金融办主任
  张居生 市物价局局长
  姜洪潮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赵富林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 刚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靳洪利 市协作办主任
  徐德明 市开发办主任
  王丹群 市鞍钢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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