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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计量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和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以及计量授权单位可以直接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参加我市计量知识竞赛活动。

  三、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我市计量知识竞赛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报名、初赛和复赛四个阶段。初赛、复赛均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全市初赛成绩前30名的选手自动进入复赛,最终选拔三名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决赛。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市属总公司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完成竞赛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向市质监局计量监督处上报本地区、本单位竞赛活动组委会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组织报名阶段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应于7月20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参赛人员的报名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表)报北京计量协会。

  (三)初赛阶段
  初赛由北京计量协会组织实施,竞赛的具体时间和考试场所由市质监局竞赛活动组委会确定后,由北京计量协会通知各单位组织参赛人员准时参加竞赛。初赛考试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复赛阶段
  我市计量知识竞赛的复赛考试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赛的参赛名额30名。参加初赛考试人员名单和初赛成绩由市质监局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全市考试成绩排名前30名的选手自动取得参加复赛的资格,由北京计量协会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全市复赛。
  2.全市复赛笔试成绩的前6名作为参加全国决赛阶段竞赛的后备人选。市质监局竞赛活动组委会将从后备人选中最终选拔三名选手代表北京市参加1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竞赛决赛。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动员、鼓励广大计量工作者参加竞赛活动,并给参赛选手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在组织竞赛活动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计量、关心计量、支持计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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