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6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在全院推广;60%的市属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和目标,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目标化管理。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注重各项措施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检查指导。按照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采取暗访、不定期检查、现场点评、回访患者、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并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价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的实际效果,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加强对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纠正工作偏差,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
3.强化对口帮扶。按照《江西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规定》要求,实施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动县级医院改革护理模式、加强护理科学管理、提高护士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优质护理服务顺利推进。
4.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进展和成效,通过“医院护理改革创新亮点展示”活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简报》等,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鼓励各医院进行改革创新,积累有益经验,营造推动护理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5.开展人才培训。我局今年将出台《南昌市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南昌市年轻护士规范化培养方案》、《南昌市专科护士培养方案》等文件,加大对各级各类医院护理人才队伍的素质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护理人才培训项目及护理管理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带动我市临床护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6.发挥护理学会作用。加强市级护理学会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学会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和优质护理服务信息,通过发挥护理学会的作用,进一步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改善临床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