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工作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2〕7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院、南昌市妇幼保健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降消”项目县的助产技术水平和产科危急症抢救能力,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我市“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选派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妇产科医师;
(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较丰富的产科临床及带教经验;
(四)身体健康。
二、驻县工作时间要求
每项目县(区)蹲点指导工作30天。驻县蹲点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
三、驻县专家待遇和工作补助
驻县期间,专家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专家驻县工作补助由所驻“降消”项目县支付(经费已下拨各项目县),补助标准:正高职称3000元/月,副高职称2600元/月,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200元/月。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驻县蹲点是卫生支农的重要形式,专家派出单位和项目县(区)均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实好。
(二)市直有关医院要做好专家的选派工作,落实驻县具体人员,并填写专家驻县蹲点时间初步安排表(详见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妇幼保健处。市级驻县专家负责提高所驻县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质量,选择典型病例进行示教,并分析2011年度当地孕产妇死亡案例,检查指导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工作。
(三)做好驻县总结、专家鉴定工作。驻县工作结束后,项目县卫生局要及时对专家驻县指导工作作出鉴定,形成书面总结于11月2日前报我局医政妇幼保健处;专家要及时对驻县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江西省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家驻县工作总结、日志等材料,于11月2日前上报我局医政妇幼保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