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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信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职责》的通知

  四、督查处

  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承办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承办中联办专函交办要结果的重要信访件以及中联办转交全国人大受理的重要信访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并对相关办理情况进行通报;负责全市领导包案整体工作的推进;负责全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指导及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市信访督查专员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通报处

  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的相关工作,总结交流各地信访工作经验,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和法规草案;负责全市信访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日常监督和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对赴省、来市非正常上访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影响重大的信访问题进行通报;负责《南昌信访》的编辑工作;负责普法、法制、年鉴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长手机信箱工作处

  负责承办人民群众通过省长手机、省长信箱方式反映的事项;负责办理和回复人民群众通过市长手机、市长信箱方式反映的事项;负责承办省局交办的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和江西文明网民生留言版给省长的留言;负责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和江西文明网民生留言版给市长的留言;负责承办省人大“民生热线”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分析研判人民群众通过手机和电子信箱反映的事项;负责向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查、通报人民群众通过省、市长手机信箱反映的事项;负责对重要的信电进行督办,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群众来电、来信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指导全市县(区)长手机信箱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访业务指导处

  负责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负责预防和处置赴京上访和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负责对赴京上访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负责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参与局领导定期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的相关工作;对重大信访事项和特殊信访问题进行转交办和督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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