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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塘沽、汉沽、大港城乡一体办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严厉打击农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滨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津滨安生〔2011〕4号),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严厉打击农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止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滨海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津滨安生〔2011〕4号),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深化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抑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农业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重点加强农机、渔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证驾驶、无证经营建设和无证渔船的作业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工作上一抓到底,积极维护新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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