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抓实工作,着力解决婚姻收养登记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把纠风工作做细、抓实。根据市纠风办检查考核情况,结合全市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的工作实际,下一步,要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基础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印章、证书、档案等管理不够严格、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在个别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年,各单位要在基础管理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措施、严格制度,彻底堵塞发生问题的漏洞。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的印章要严格实行“统一保管、监督使用”的制度,非工作时间由婚姻科长(登记中心主任)统一保管,登记时间在科长(登记中心主任)监督下专人使用,不得将印章交于非婚姻登记人员,也不得将印章带出工作场所,更不能出现在空白证书、纸张上加盖印章的现象。要建立婚姻登记证书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和作废证书的回收制度,将作废证书每半年上缴市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统一销毁。要加强档案和婚姻信息数据的安全使用管理。
二是着力解决服务不够规范的问题。服务及服务收费问题是导致群众投诉的热点。今年,各单位要按照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要求和市物价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2010]16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分婚姻登记行政管理行为与提供婚姻经营服务的界限,做到办理婚姻登记与提供经营服务的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严禁搭车收费、虚高抬价;区(县)婚姻经营服务企业在服务中要让群众知情选择,杜绝“被迫自愿”接受服务。对文件统一的便民服务项目,如结婚证纪念册(封套)、照像、代书、复印、录像等要合理收费、统一价格、明码标价、自愿选择;结婚证纪念册(封套)全市统一样式和板材印制,避免因材质、价格不一造成群众有意见。要把规范服务作为纠风工作的首要条件,纳入年度达标考核、“文明窗口”评选中,加强检查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对服务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坚决纠正有违群众意志的问题发生。
三是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是行风建设的直接体现。今年,全市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要把作风建设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够高、服务质量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头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涉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实实在在把服务工作做到位;要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不推、不拖、不糊弄应付,用高效、认真、细致、真诚的工作作风和标准赢得群众认可;要在全市广大婚姻登记员中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活动,强化礼节礼仪的培训培养,真正把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文明服务的窗口。年底前,市民政局将结合年度纠风工作总结考核开展“市民政系统模范婚姻登记员”评选表彰活动,对工作在第一线的优秀婚姻登记员进行表彰奖励。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纠风工作的新措施、新机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年内,市民政局将组织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召开行风建设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的典型经验和纠风工作中的突出个人,全面推动行风建设及纠风工作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