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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加快港口建设

  (九)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到201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0亿元,重点建设30万吨级航道,北港池C段、北港池四期集装箱码头,30万吨级专业化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神华天津港煤码头二期等港口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船舶制造、重型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中下游等临港产业项目建设。

  (十)进一步做大做强天津港集团。继续加大对天津港集团的财税、土地、项目审批的政策支持,促进其增强境内外直接融资能力,向国际卓越码头运营商和开发商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五、加快建设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

  (十一)完善现代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直通腹地的高速公路网建设,完善滨海新区集疏港公路网络,实现客货运交通功能分离,显著提高集疏运效率。推进直通西部腹地的铁路通道建设,尽快实施黄万铁路复线、进港三线等重点项目。大力发展管道运输,积极促进以天津港为起点的输油管道规划和建设。

  (十二)着力发展班轮航线。加快发展远洋干线、环渤海内支线、内贸精品线,积极增开集装箱班轮航线,优化航线结构,增加航班密度,拓展辐射范围,不断提升天津港的集装箱枢纽港地位。

  (十三)健全内陆腹地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提升班列和大陆桥运量,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着力打造亚欧大陆桥运输品牌。加强与腹地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快无水港建设,探索港口功能、保税功能和口岸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六、加快发展航运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

  (十四)推进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建设。积极推进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做好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二期规划建设,吸引现代服务业集聚,形成滨海新区现代航运CBD,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航运服务环境。

  (十五)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鼓励码头运营、仓储物流、运输配送、采购分拨、货运代理、贸易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辐射我国北方的区域性航运、船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十六)加快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航运相关信息的全面共享和高效应用。发展船舶管理、海事服务、人才中介、资格认证、咨询、会计审计等配套服务。吸引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理算师机构、海事仲裁机构、船级社等入驻滨海新区。发展与航运相关的研究、教育、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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