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3: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项目
积极推动新区各相关专业部门加快开展对水、电、气、热、等地下管线以及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疫病疫情、社会安全等风险隐患的排查评估工作,摸清风险隐患的基本状况及其空间分布,判断和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及规模等,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相关数据库及地理信息分布地图,实现对突发事件事前风险的动态管理和监控,为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重点建设项目4: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依托滨海综合训练基地装备库、汉沽民兵装备库、大港民兵装备库等物资储备资源,规划建设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对食品、药品、衣被、帐篷等日常应急物资和防汛、除雪、灭火、搜救、消毒等专用救灾设备做好实物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库,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明确应急物资管理主体、种类数量、地理位置、调用方法等,为应急物资的及时调拨和供应提供动态信息。动态数据库包括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储备信息、各重点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储备信息以及各类物资的代储信息等。
重点建设项目5: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基地
依托新区石化石油中央企业,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天津基地。基地具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检测、堵漏、中和、泄压、人员施救等应急抢险功能,对危险化学品及运输过程中的事故车辆进行集中处置,防范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重点建设项目6:滨海新区突发事件辅助决策系统
滨海新区突发事件辅助决策系统主要包括应急信息管理、事件情况分析与模拟预测、方案生成与实施、方案评估与调整、方案查询与方案要素配置等模块,系统将应急知识、技术、电子预案、风险隐患数据库及分布图、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物资保障和紧急运输设备数据库以及地理信息分布图等应急管理基础信息整合到统一平台,能够实现信息查询、管理、对突发事件进行灾情评估,提供智能化应急处置辅助方案等功能,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重点建设项目7: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
充分依托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较好合作基础的部门,以合作共建、项目外包方式,进一步整合新区现有应急信息资源,统一规划新区应急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应急信息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实现远程数据备份、在线备份等功能,确保数据安全。
重点建设项目8:应急管理综合培训基地
依托滨海综合训练基地、新区区委党校,整合建立新区应急管理综合培训基地。基地主要包括教学、训练、住宿、后勤服务4大功能,设有各类模拟灾害应急处置训练场、体验式教学基地、多功能培训教室、会议厅、展示厅、图书资料室、体能训练馆、培训人员宿舍、餐饮娱乐场所等设施,为新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集教学、训练、实战演练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需要进一步在组织领导、制度、资金、物资、人才和科技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组织保障
一是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机构职能,确保编制到位,人员到位。二是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三是新区各级政府部门要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建设进度,确保落实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制度保障
一是依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区在应急机构建设、人员设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预案管理、事件处置、应急联动、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制度体系。二是各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根据新区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及具体措施,加强制度衔接,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对规划进展和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制度,及时跟踪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保证规划落实效果。
(三)资金保障
一是新区财政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领域,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原则,分级负担有关经费。新区政府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支付制度。各功能区财政部门每年在财政经费中划拨适当比例作为应急专项资金。各专业部门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资金捐赠和相关支持。三是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保障应急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对突发事件相关物资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五是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