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全力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围绕“一案三制”建设,全力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不断增强,为新区“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2010年10月,制定并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为滨海新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目前,新区共编制完成包含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及基层企事业单位预案在内的各级各类预案295个,其中制定区级专项预案13个,部门预案52个,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应急管理体制逐步理顺
2010年6月成立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应急办公室,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组织指挥。在新区有关部门整合组建1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重大动植物疫病、安全生产、电力事故、公共设施事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稳定、治安刑事、人民防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为高效实施各类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新区各管委会和专业部门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体系日益健全
积极规范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信息质量和报告时效得到较大提高。区公安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局等专业部门以及塘沽、汉沽、大港等管委会和天津港、泰达控股集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和应用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多种手段、渠道及时监测和发布预警信息,科学防范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应急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应急办函〔2007〕10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6号)的有关要求,研究起草滨海新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草案),积极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区等管委会和区公安局、区消防支队已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结合滨海新区靠近海洋的地理特征,区气象预警中心突出了港口和海洋气象服务,与区内防汛部门、重点企业建立了可视化会商与资料共享平台,初步建成了新区气象业务服务系统。同时,其他管委会和安监局等专业部门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应急平台建设工作。
(五)应急管理队伍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新区已基本形成了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会应急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10年底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等管委会依托消防,整合公安、交通、卫生、环保、供电等多个部门,挂牌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标志着新区应急救援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立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聘请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5大类共31名专家,对辅助领导决策指挥、提高应急预防与处置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4月成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拥有146名专家,1018名救援人员,专门应对突发事件,为公安、消防、医疗等专业救援力量提供专业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