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滨海新区专业性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津滨科发〔2012〕6号)
新区各管委会、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提升滨海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区域专业性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和能力提升,做大做强新区科技服务产业,经新区科委研究,现制定《2012年度滨海新区专业性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申报指南》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2012年度滨海新区专业性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支撑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为推进滨海新区科技服务业实现跨越和集聚发展,建立起符合新区发展战略定位的科技服务业体系,做大做强新区科技服务产业,区科委设立科技服务业专项计划。从总体上划分,目前区科委拟支持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类别是: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类,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设施和条件类,专业性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类,主要支持各类科技创新研发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已列入自主创新重大平台与环境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设施和条件类,主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创新驿站、知识产权服务代理等,已分别列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载体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知识产权激励项目。此次支持的主要是专业性科技服务类。
一、支持方向
支持各类针对产业发展提供相应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具体包括:服务外包、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评估等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其开展关键技术、仪器设备的研发和拓展创新服务专业领域,提高科技服务产能和水平。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鼓励机构引进科技服务新手段和新技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二、类别划分与支持额度
专业性科技服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是企业资产规模较小、产值和项目投入相对不高,此类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体现为企业资产和经营产值有一定规模、技术水平高、项目投入和产出较大,此类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新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或主营业务为科技服务,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已有业务收入。申报重大项目要求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上年科技服务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具有必备的科技研发条件和明确的技术发展方向。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实施周期一般为一至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项目对本机构科技服务收入有较大影响力,实施后预计年新增产值不低于现有产值的25%。
2、申报项目应具有资金等实施保障条件。一般项目总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重点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一是申报单位已承担新区科技项目,且项目主要内容与专业性科技服务项目要求一致的;二是今年已申报新区政府各部门相关支持项目的。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