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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津滨科发〔2012〕7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为加快提升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推进社会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创新,经新区科委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你们根据《申报指南》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1 2012年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备选科技项目指南
  2 滨海新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书
  4 滨海新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3 科学技术普及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012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实施《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建设,紧紧围绕“科技惠民生、创新上水平”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科技对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现组织申报2012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该领域项目共分为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三类。
  一、医疗卫生
  (一)支持方向
  加快提升我区重大健康问题和主要疾病的诊治及预防控制水平,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应用疾病防治新技术和新方法,优化疾病防治方案,打造一流的医学平台,培养一批卫生科技人才队伍。鼓励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区医疗体制改革要求相结合。
  (二)重点支持内容和支持额度
  设“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和“医学平台建设项目”两个类别:
  1.重点科技研发项目
  针对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难点,重点支持面向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实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显著创新性,促进技术升级,提高临床诊疗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的应用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发病机理研究。重点领域是:
  (1)在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骨科和肿瘤等领域开发疾病诊治新技术和新方法,优化疾病预防诊治方案,促进合理用药等研究;
  (2)在介入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等领域开展重大疾病诊治有关的应用研究;
  (3)在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开展干预策略与防制技术等研究。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医学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医学实验室、转化医学研究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搭建医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促进成果转化。支持购置平台建设相关仪器设备,建设信息系统,开展人才、技术培训,研究开发新技术项目等。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须为新区医疗卫生单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基本的条件,包括场地、人员等。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有承担天津市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经历者优先资助;
  2.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学科为医院重点学科或区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学科)及国家级重点建设专科;
  3.项目负责人须为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4.涉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只限新区一方;
  5.根据每个申报项目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区科委支持的资金为引导性资金。申报项目必须具有相应的配套资金,申请资助金额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高于50%。
  二、科学普及
  本类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充分发挥新区科技、文化和教育资源优势,积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科普,进一步加强新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普事业健康、可持续、多元化发展。
  (一)支持方向
  1.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类
  鼓励新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依托自身特色和优势,创新科技教育工作思路,加强创新操作室建设,创新开展科技(普)校本课程的研发和实践工作,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总结出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科技教育指导模式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模式,建立并完善校内科技(普)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2.科普示范街镇建设类
  鼓励新区所辖各街镇结合各区域居住人群构成,强化街镇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展教设施水平,提升面向公众普及科学常识的能力,建立并发挥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实现街镇特色鲜明、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科普工作新模式。
  3.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类
  鼓励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领域、产品和技术优势,设计研发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科普载体,配置相应的科普展项和体验互动设施,提升固定科普场所(科普展厅、实验室、生产场所、户外科普景观等)的展教水平,创新展示内容和展示方式,争创天津市和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新区相关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在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对科普工作重视,基础条件较好。
  2.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已承担新区科普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
  3.鼓励申报单位与区外机构合作开展科普工作及活动。合作方需签署明确的合作协议。申报单位限于新区一方。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领导或经营管理者,熟悉科普专业,非其他机构人员。
  5.项目选题富有创意,具有创新性,社会影响广泛、效益显著。2013年12月31日前可以完成项目目标。已获得国家级、市级及新区资助单位的申报内容不得重复。
  (三)支持额度及投入要求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区科委支持的资金为引导性资金,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配套资金。申请资助金额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高于50%。
  三、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按照“实现科技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体系”的要求,围绕科技管理、科技产业发展、科技政策体系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撑。
  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增强项目申报内容的针对性,本类项目以定向组织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生物技术、现代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纳米技术、环保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与新区当前开展的科技招商、科技金融、创新驿站、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民科学素质等方面科技工作紧密结合。对新区发展现状、发展趋势、主要特点、政策执行、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梳理,结合新区实际自主开展研究分析,提出发展对策建议或发展规划,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分析报告、研究内参、政策方案等。为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国内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的独立法人单位,同一单位(高等院校以二级学院为准)最多申报1个项目。
  2.申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对课题项目涉及的相关方面具有较强的跨学科综合与组织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精力投入所申报课题的研究工作,且不能同时参与多个课题组申报项目。
  3.此类项目以深化促进科技管理、改革和决策为目的,不支持专业领域科技论文的研究和撰写。
  4.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2013年6月30日。
  (三)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主投入研究经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分别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医疗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书》、《滨海新区科普项目申报书》、《滨海新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bh.gov.cn下载)
  (二)项目申报材料须为原件1份,复印件5份(附申报书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经主管部门(医疗卫生类、科学普及类为各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类为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滨海新区科委。
  (三)项目经受理初审后,区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区科委将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是否立项、项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支持额度是否合理等内容进行调整。
  (四)项目一旦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区科委签订《项目合同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区科委将分阶段组织对项目的督促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工作报告,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同时配合区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结项后,凡对外宣传,均须在明显位置标注“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项目”字样。
  (六)受理时间:2012年5月25日-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七)受理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2-909, 邮编:3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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