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2]67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迪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刘迪(身份证号码:1101XXXXXXXXXX005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刘迪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于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于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及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