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信息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需要区政府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要迅速收集上报。紧急重大信息须在事发第一时间上报:可先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简要情况,2小时内报送较为具体的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原因和后果等,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的3小时。
(二)报送信息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向区政府报送的信息要实事求是:反映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
(三)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加强对情况的综合,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专题信息。要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四)报送信息要规范,确保信息的可持续性。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条理清楚。
第九条 坚持反映大事要情。加强信息采集、编辑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上报信息要精选精编,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多为领导提供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
第十条 认真抓好信息调研。要善于从动态信息中找线索、选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注意研究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提供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信息调研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力求多出调研成果。
第十一条 创新信息工作思路。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区政府领导对信息的需求,强化重要情况跟踪、反馈落实制度;要不断拓宽各种信息渠道,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第五章 政务信息的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 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定期检查信息网络工作情况,扩大信息网络覆盖面,不断提高网上运行质量和运用网络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络系统灵敏、高效、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要为信息工作机构配置网络设备,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