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专家组依照本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应积极主动地组织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专家组设顾问1人,组长1人,副组长2人,负责召集会议,协调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健全专家组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一)专家组成员须对以下事项保密: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涉密事项;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
(二)专家组成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工作经费预算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区财政局专项申请并负责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名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等五大类共31名专家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顾问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科协主席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二、组长、副组长
组 长:王存贵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总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副组长:魏恩棋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