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妥善化解行政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执行受案范围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研究制定畅通复议渠道的若干措施,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建立复议与信访联系机制,加大对行政复议机构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行政复议权利、申请行政复议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积极利用简易程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调解原则的运用,加大案前和案中的和解调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件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
三是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
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好对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定期对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召开座谈会、案例评析会,组织行政复议人员赴先进地区进行调研学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保障正常办案经费。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指导工作,建立与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案件的沟通和交流。
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
一是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保障、行为监督等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切实解决法制机构人员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健全机构设置,保证人员配备,注重加强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
二是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拓宽干部培训、锻炼的渠道,有计划地组织法制机构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发扬艰苦奋斗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政府法制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