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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文书业务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文书业务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1〕17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加快我区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区政府组织开发了滨海新区文书业务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协同办公系统),经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现场服务指导和试运行,已经具备正式运行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行时间和方式

  自2011年4月1日起,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系统正式运行后,区政府与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之间的文件传输等工作将在协同办公系统上进行,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的非密级纸质公文。

  二、工作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系统的应用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客户端的系统应用和维护。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接入单位要高度重视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系统顺利运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接入单位要将确定的分管领导和应用人员名单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区政府办秘书处。

  (二)强化应用。各应用人员要熟练掌握系统使用功能和操作方法,遵守协同办公系统运行有关制度,确保网上办公顺利开展,切实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

  (三)严格保密。各接入单位要强化网络安全保密意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各单位在协同办公系统开设的账号仅限于本单位内部人员使用,系统管理员要加强单位用户账号管理,不得向其他人泄露,并要定期更换密码,人事变动后要及时进行调整。协同办公系统属非涉密网络,涉密文件和信息不得在该系统内传输。

  四、注意事项

  (一)发送的电子公文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按照纸质文档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报送,并要对发出的公文进行跟踪查询,确保及时接收。

  (二)要责成专人按时开机上网查收电子公文,做好电子公文的网上收发、登记、处理、归档等工作,严禁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等现象发生。每天要至少四次上网查收处理文件。急件有短信提醒,要时刻注意手机短信。如接收短信提醒的手机号有变化,请及时通知区府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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