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体育
10.建立新区残疾人文体活动基地,加强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培养。以“强街强镇”为契机,在全区街镇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阵地,打造新区文化亮点。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定期举办滨海新区残疾人运动会和残疾人艺术节。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突出亮点、打造特色,积极推广在滨海新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轮椅广播体操、轮椅舞蹈和轮椅太极拳。继续举办残疾人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把这一具有滨海新区特色体育项目做大做强。探讨研制门球轮椅和制定轮椅门球比赛规则。重点培养残疾人文体骨干和拔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和国际重大赛事。
(八)无障碍环境
11.编制《滨海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内容,与公共建筑、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快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2%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深入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进行无障碍提升改造。各级政府机关和社区服务中心(站)及残疾人服务设施均按规范标准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探索成立滨海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察部门,切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在滨海电视台设手语新闻节目。
(九)法制建设和维权
12.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滨海新区“六五”普法规划,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区残疾人法律救助中心,充分发挥塘沽、汉沽、大港及各经济功能区法律救助工作站和社区残疾人维权岗的作用,做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救助中心定期派律师到残联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建立专项维权资金,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提高免费法律救助覆盖面,将原先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0%的残疾人救助范围,扩大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的残疾人。四是在全区356个社区(村)设立维权信箱,畅通残疾人维权渠道。
(十)组织建设
13.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列入街(镇)财政预算,满足工作所需。健全配齐配好街(镇)残联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联络员,本着成熟一个、配备一名的原则,在街(镇)服务站、康复站选配专职社工;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并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全区统一的残疾人专职联络员、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的工作补贴制度,提高工作待遇水平。加大残疾人干部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力度,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将优秀残疾人人才列入后备干部管理。加大对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考核力度,通过到先进省市和境外考察学习,普遍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十一)综合设施建设
14.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强大的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本着空间布局合理,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系统服务的原则,对塘沽、汉沽、大港现有残疾人服务中心或服务设施运营进行规范管理。随着各经济功能区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残疾人口的增加,建立多个相对独立的专项服务中心,努力打造残疾人就业、康复、托养、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娱乐休闲、用品用具供应的各项服务阵地。
(十二)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5.建立全区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建立滨海新区残联网站和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一体化;实现与区内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与市残联各业务信息平台的链接。
(十三)政策研究
16.成立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组,由专业人士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每年提出重点研究课题,开展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业、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等方面政策研究。
(十四)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