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12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2.监管计划
  (1)监管原则。突出日常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具体措施。
  ①深入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工商分局、工商所和监管干部三级责任网格,形成岗位明确、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网格责任人依照流通环节工商监管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网格内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辅导培训、约谈预警、劝勉告诫、公告公示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食品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与记录、在售食品定期清理、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培训等食品安全经营自律制度。坚持抓源头、查流转、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思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证票合一”制度,控制食品市场流通渠道,掌握食品流转状况,确保问题食品可追溯。
  ③加大监测力度,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围绕季节性、节日性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问题食品,进一步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对经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监督经营者下架、退市,并依法查处。
  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秩序。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猪肉、农村食品市场、节日市场等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⑤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区域,通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搭建宣传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规范,介绍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和疑难问题,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食品经营者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促进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3)专项整治计划
  ①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执行市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以“放心奶”工程建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制乳制品经营行为,及时妥善处置乳制品突发问题。
  ②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双打”专项整治。准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底数,积极推进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建设,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的落实以及标签标识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等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③继续开展食用油市场和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以工商所为单位,以监管责任片(区)为四至范围,以集贸批发市场、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品种,严格“十查十看”,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