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12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12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2012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天津市和新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紧密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以推进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完善诚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模式,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优化服务水平,降低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确保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我区蔬菜、生猪、水产、生鲜牛奶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获得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公示“笑脸”标识,落实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公示火锅底料、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单位与具有许可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废弃物清运协议,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工作更加全面、严格、规范,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屠宰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注水肉、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使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全覆盖监管,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可评、可测、可追溯。在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关键时期,要确保职能交接过程中,各项监管任务无缝衔接,在职能交接到位前,原监管部门要继续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全面监管到位,确保全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目标分解
(一)食用农产品监管
1.产地无公害种植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产地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
3.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