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钦政办〔2009〕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公民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六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无偿献血工作较好开展,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但仍无法100%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为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
无偿献血工作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我市无偿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团员要坚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带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加无偿献血,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
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无偿献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和《钦州市无偿献血实施办法(暂行)》,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四个转移、一个延伸”,即由指令性计划指标献血向无指标的自愿无偿献血转移,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一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临床用全血向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转移;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防止采供血途径传播疾病的发生。主要目标:确保每年全市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确保无偿献血能完全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群众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自愿走上街头无偿献血的比例达到总献血量的70%以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制订方案,落实措施,不断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