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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等部门关于钦州市开展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清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根据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的要求,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工作时间安排: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11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12月底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2011年底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四、确保清查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要求,此次清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责,并列入本级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以保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依法进行清查,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R&D资源清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在清查工作中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审核清查原始数据,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清查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清查所需要的行政记录资料和有关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资料。对在R&D资源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
钦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杏 副市长

  副组长:黄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局局长

  李磊岩 市统计局局长

  刘学强 市科技局局长

  翁永干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成 员:宋廷林 市经委副主任

  黄新琼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廖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克春 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刘 洋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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