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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钦政办〔2010〕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钦州市防治艾滋病
  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和《钦州市2010-2014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是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的防治艾滋病工作,现就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确保2010年底新报告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完成上级下达的艾滋病监测检测任务数和抗病毒治疗工作;在全市城市社区、农村基本建立艾滋病发现、告知、干预、治疗、转介、转诊防治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防治艾滋病工作长效机制,为防治艾滋病5年攻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内容
  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依法治理性接触传播与毒品传播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管理、艾滋病监测检验能力建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艾滋病血液传播、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社会关爱求助等10个项目,以行为干预与“打击吸毒贩毒、打击卖淫嫖娼、男性健康关怀和性接触传播疾病规范诊疗”四个相结合的干预模式,初步建立“医院-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艾滋病救治体系。
  (一)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
  内容:1.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制作防治艾滋病知识的节目或公益宣传广告,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保证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在主要报刊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每周刊登1期,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部门:宣传、广电等部门)
  2.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重点抓好乡村医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中专院校新生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和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技能培训,提高各类人群对防治艾滋病、无偿献血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责任部门: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
  3.开展“红丝带”活动。重点开展“文化红丝带”、“巾帼红丝带”和“青春红丝带”活动,对农村群众,特别在妇女、青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无偿献血知识和促进生殖健康等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文化、团委、妇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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